物,即海外华侨通过民间渠道及后来金融邮政机构寄回国内、连带家书或简单附言的汇款凭证。
2000年11月,国学大师饶宗颐先生在汕头市潮汕历史背景和文化研究中心举办的潮学讲座上,对潮汕侨批作了画龙点睛的论述。他说:“徽州特殊的是有契据、契约等经济文件,而且保存很多”,“潮州可以和它媲美的是侨批。侨批等于徽州的契约,价值相等。价值不是用钱来衡量的,而是从经济史来看的”。饶老的这番话,高度评价了潮汕侨批的历史文化价值,并为潮汕侨批研究指明了正确的方向。经过多方努力,2013年6月13日,侨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记忆文化遗产,充足表现了侨批具有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
潮汕是著名的侨乡。历史上的潮汕地区,人多地少,因生活所迫,从南宋开始,一批又一批的潮人向海外移民,拓展生存空间。特别是从明朝开始,一批批潮人“荡到无,过暹罗”,乘坐红头船漂洋过海去“过番”。几百年过去了,潮人遍布世界各地,“海内一个潮汕,海外一个潮汕”,“有潮水的地方,就有潮人”,主要是在东南亚。侨批记录了早年潮人先辈漂洋过海,身处异域而艰苦创业,心怀桑梓,报效亲人的苦难历程,集人文信息、政治经济、风俗民情等方面内容于一体,是研究潮汕移民史、东南亚华侨史、金融史、贸易史、交通史、民族关系史、文化交流史以及婚姻史的重要历史文献,是一个内容丰富,为史家极为推重的“史料矿床”。由于诸多原因,潮汕侨批大量流失。经多方努力,现收集、保存有10多万封。
潮汕侨批慢慢的出现于18世纪初,到20世纪80年代末基本结束。潮汕侨批是海外潮人创造的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是潮汕华侨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中华民间传统文化为核心,融合了侨居国的语言、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信仰崇拜等等。潮汕侨批丰富了潮汕华侨文化,从而造就了潮汕文化突出的华侨特色;潮汕华侨文化因侨批文化而更具鲜明特色,更具文化内涵,更具社会影响力。
精神是文化哺育、滋养出来的,文化是人的文化。文化是精神的重要载体。精神是文化的精神,是人的精神。红头船精神当然是红头船文化的精神,就是红头船商人的精神。文化是开放的,不是单一的。文化往往通过某一载体而存在,而表现,而发展。红头船文化与红头船海洋文化、红头船港口文化、红头船商贸文化等息息相关,与华侨文化相生相长。作为潮汕华侨文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侨批文化,侨批就是红头船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侨批承载着“热爱祖国、情系故里,吃苦耐劳、勇于开拓,聪明智慧、笃诚守信”的潮人文化精神,是红头船精神的重要文化载体。
侨批,通俗的叫法是“番批”,是一种“银信合封”的递信物,即海外华侨通过民间渠道及后来金融邮政机构寄回国内、连带家书或简单附言的汇款凭证。“银信合封”是其基本特征。侨批的主要发生地以广东潮汕、福建闽南地区居多。
潮汕侨批究竟产生于何时,学界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觉得侨批起于明清,盛于19-20世纪中叶;也有学者觉得始于16世纪;有的则认为产生于19世纪前半叶,至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近代的清朝、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几个历史时期……事实上,由于缺乏原始实证资料,潮汕侨批的产生始于何时,已难以考证。
潮汕侨批源于潮汕海外移民。历史上,或因生活所迫,或为躲避战乱,不少潮汕人从樟林古港乘坐红头船“过番”。后来,汕头开埠,大部分移民从汕头港出洋,“打个包袱过暹罗”。昔日,暹罗侨批业亦代理越、老、柬(三地)侨胞,每逢过年的侨批业务。这是“乡梓而流寓海外之潮汕移民,为生计、为赡养家人拼搏在异地,稍有积蓄即挂念亲人生活之困苦。于是,有了批信之往来。”这种批信之主要渠道,最早赖川走海上、陆地,有一定资产的华侨,乘回乡之便,为人顺便携带接济钱银、家信。此乃侨批之起源。潮汕侨批的历史发展,主要有四个历史时期。
出外谋生的潮汕人,客居异邦,寄人篱下,在芭风蕉雨中谋生、拼搏和发展,年代久远,可谓“鱼书欲寄何由达,水远山长处处同。”他们无论在深山野岭,还是在矿区、胶园;不论是当苦力、杂工,还是做店员、小贩,都任劳任怨、克勤克俭,希望将得来不易的血汗钱托寄回家乡,力尽赡养长辈妻儿的义务;或者积蓄下来以求发展,争取返回故里与亲人相聚。通过返亲乡友、商贩和水客民间渠道携带批信,从而形成初期的侨批,是为第一代侨批。
在此期间,出国华侨在一定历史时期,曾被视为海外弃民。当年若发现海内外亲人互通信息与探亲问祖,即有被诛连九族之风险。因此,侨批只能在艰难条件下秘密进行收送,极不畅通。
这是侨批发展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侨批业得到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特别是侨批局的出现,使得侨批业从“水客”发展到侨批局。
由于当时海外潮汕侨胞聚集的东南亚各国金融邮信机构尚未建立或极不完善,最早是靠水客。随着前往海外谋生的人不断增多,这种带有服务兼贸易性质的递带而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专门行业,即“水客”业。水客即是专门为旅外侨胞递送侨批及物品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其谙熟于两地情形,对旅途车船托运等有丰富经验,逐渐地还包括顺便携带一些侨胞需要来往的亲属或刚要往外谋生的人。这样,水客也称“客头”,其经营的业务便包括递带人、信、财、物等。他们大多依靠小店铺,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乡亲服务,收取一定的递寄费。他们或深入到矿山、企业、种植园、农场去招揽生意,收取侨批;或贴广告,约定在某固定店铺收取。逢年过节前夕回来,所带侨批钱物较多,叫“走大帮”;平常侨批较少,称为“走小帮”。有些业务较多的水客还在国内搭班,请同伙帮忙解送侨批,潮人称这种搭伙解批者为“吃淡水”,称过洋来回的水客为“溜粗水”。
水客们包括收取侨批、安排舟车旅程、带运物品、总揽汇兑等,在国际汇兑业未发展成熟之前,还需把钱换购成异地紧俏的商品,抵达目的地变卖后才兑成当地银钱送达受批人。水客经营业务的报酬,一般是按批款额的3%—5%或10%向托寄的侨胞收取;有的不收取手续费,而是从汇率差额中获取利润。因此,在某一种意义上说,递送侨批的水客就是行商。
由于许多水客坚持诚信经营,并且热情地提供代写书信、代传口信、代带物品、通报亲人的情况等服务,深受海外侨胞及其在家乡眷属的欢迎,把他们当成是自己的贴心人。不少水客是在南洋居住过一段时间,对当地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熟悉,而且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因此,凡是到南洋寻亲、访友、谋生的人,都由他们代办入境手续,俗称“做客”,然后按船期通知大家到樟林集中,并安排好住宿,再乘红头船出发,抵达目的地后,又负责通知他们的亲人来接客,有的还帮助“新客”寻找工作,返程则为海外侨胞带回侨批。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侨批能安全地送到侨胞的眷属手中,不少水客还专门学点武艺,外出时带上一把长柄大雨伞,以防歹徒抢劫。1870年,旅居泰国多年的潮阳籍乡民李阿梅开始当上水客,每年往返数次于泰国与汕头之间,每次从泰国带回的侨批款白银2000余两,相当于当时的2000担稻谷。19世纪至20世纪初,是水客业最盛的时期,仅汕头的水客达800人,香港也有200人。在这段时间里,每年经水客带回国内的批款多达国币2000万元,占全国汇款总额的5.2%。由此可见作为侨批业先行者——水客的历史作用。
水客作用重大,贡献不小,因此,从业者人数不少,几乎每个小地域都有一些人在经营此业,而且因其业务切实为侨胞解决急需的实际问题,故颇受侨胞和侨眷的欢迎。一直到侨批业发展成有铺号、有总店分店的规模经营的侨批局、银信局以后,仍有分散的水客经营此行。如,1887年,新加坡有49家批局向邮局登记邮寄侨批总包,其中潮籍34家,而到1891年,向邮政登记经营的水客仍有16人。
大约从19世纪下半叶以来,出国谋生的人急速增长,据有关史料记载:1869年由汕头埠乘洋轮过番者达20824人,此后逐年均呈增长趋势,1879年36336人,1889年71249人。到20世纪初,每年从汕头埠出洋者均达10万人以上。
随着出国谋生的人数逐年迅速增加,水客业渐渐地不能够满足广大侨胞寄批的实际要,于是,侨批局、银信局之类的侨批业专门机构便应时而生,并在19世纪中后期如雨后春笋般地快速地发展起来。各侨居国侨批局、银信局的设立,开始多数是各地域帮派如潮帮、闽南、客家帮的一些经营货栈、商号的商人兼营开设,也有不少是由水客们扩大业务或水客凑资合作经营,基本属民间性质。很多侨批局、银信局都在侨居国和国内商埠及侨属较集中的地区开办分店,开展连号经营,有些又在不同国家、不一样的地区开办分店,全方位一条龙服务,且诚信经营,急侨胞之所急,两头上门,为华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深受广大侨胞侨眷的欢迎和赞赏,慢慢的变成为侨批业的主力军。
侨批局开办的经营宗旨,现在能见到的原始资料较缺少。1887年,刊登于新加坡《叻报》的潮安广惠肇文信局创设的告白,开头是这样写的:“窃以关山难越,谁传天雁之书;萍梗徒飘,空系河鱼之帛。矧复乡园廖廓,道路纷歧。纵驿使不惮传□,而洪乔几虞误事。又况锱铢匪易,付托良艰。此本号所以创兴,庶游子得而方便者也。”
当然,潮汕侨批业的发展历史并不平坦。清道光十五年(1835),创办于新加坡的致成批局,是目前已知的最早的潮帮侨批局。到了晚清,潮汕的侨批局已经有50家,包括汕头的有余庄、澄海的曾锦记等。
光绪二十二年(1896),清朝邮政局成立后,民间的侨批业被纳入清朝邮政的管辖范围而受到种种限制。但“因华侨在外,居留范围极广,而国内侨眷又多为散处穷乡僻壤之妇孺。批业在外洋,代收方法或专雇伙伴,一一登门,收寄抵国内后,又用有熟习可靠批脚,逐户按址递交,即收回批评寄返外洋,仍一一登门交还,减少华侨为寄款而虚托上班时间,至人数之繁多,款额之烦琐,既非银行依照驳汇手续所能办理;其书信书写之简单,荒村陋巷地址之错杂,也非邮政所能传递。故批业之产生与发展,乃随侨运因果相成,纯基乎实际的需求而来。”民营侨批局服务非常细致、及时、热情、周到,具有官营行局所不能相比的优势,生命力很强,以致大清邮政无法将它排除在外。
1918年,军阀政府邮政局准备将民信局一律取消,汕头埠侨批业同仁即派代表向北京呼吁、抗争,结果得以无限定展期。1928年,全国交通会议决定取消民信局,旅居南洋的华侨团体据理力争,阐明侨批业便利侨胞、服务国内侨眷,并非单纯代客送信,最后当局和民信局分开,民信局只经营信件业务,批信局专营国外侨批,只准投递南洋等地批局寄来的侨胞银信和收寄侨眷寄往南洋等地的回批,不得收寄其他普通信件,但须向邮政局领取《批信局执照》,才能继续营业。1931年,全国工商业组织同业公会提出,批局删去“华侨”字样,难以昭示它的业务职能。当局接受此意见,将批业定名为侨批业,各批信局改称侨批局。至1932年,汕头兼营侨批业务的民信局有66家。1933年,邮政局又宣布停发《批信局执照》,以限制侨批业发展。1935年1月,当局再以金融管理和统一邮政主权为由,在取缔民信局的同时,将侨批局并入取缔之列,但因侨批局的业务特殊,并且总局多设在海外,国家邮政仍未有能力取代,所以,潮汕侨批业仍有一定发展。1934—1935年间,仅汕头一处领有执照的侨批局仍有70多家。1934年,寄到汕头侨批局的侨批共有200多万封,每月平均18.3多万封;全年批款总额为275.97多万元,每月平均22.99万元。
为了聚合同业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和共同的安全,早在光绪中期,汕头就成立了侨批业公所,以加强管理。至1926年,改为汕头华侨批业公会;1931年,又改为汕头批业同业公会。随后,揭阳、潮阳等县也成立侨批业同业公会,但潮汕地区仍以汕头批业同业公会为总枢纽,自身制订保护、奖恤、追究等办法,保障本地区批款的安全。
1939年6月21日,日寇侵占汕头。抗战前,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侨批都是汇寄到新加坡集中,再由新加坡总寄往香港后再转汇入汕头各侨批局收发。泰国的侨批则由该国各地汇寄到曼谷之后,经汇至香港再转入汕头各联号侨批局收发。汕头沦陷之后,由于内外交通阻断,潮汕侨批业处于停顿状态,使当时上百万依赖批款生活的海外侨胞眷属濒临绝境。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香港与南洋群岛相继沦陷,海外侨胞寄回家乡的侨批完全中断,对已濒临绝境的海外侨胞来说,更是雪上加霜。这时,潮帮侨批局为了救上百万归侨、侨眷于水火,不顾艰难险阻,冒着生命之危,竭力开辟递送侨批的新汇路。陈植芳等批人,多方奔走探索,开辟了从中越边境东兴镇至粤北兴宁再转潮汕的特殊途径,侨批得以部分恢复。
日寇投降以后,由于陆路无阻,海空通航,邮政恢复,批路正常,众多海外侨胞迫不及待纷纷要与家乡亲人沟通信息,结果侨批大增,批局日夜加班也处理不了。这是侨批在历史上最兴旺的时期。1946年,潮汕地区的侨批局有131家,南洋各地的侨批局有451家。
1948年,通货膨胀严重冲击了潮汕侨批业。在1946年下半年,一笔赡家批款的数额通常是国币5万元;到了1947年上半年是国币20万元,下半年变成国币80万元左右;1948年起,批款的交寄金额逐月急剧上升,从每笔100多万国币上升到数千万国币,到下半年国民政府改用金圆券代替国币前夕,一笔赡家批款的金额飙升到近亿元国币。1948年7月,泰国侨胞施松科,通过曼谷郑成顺利贤记银信局寄给家住饶平县外浮山施宅的父亲一封侨批的批款数额,高达国币2亿元。当时的通货膨胀已达到恶性的程度。当时侨批局的侨批派送员都得挑着一担担沉甸甸的国币,爬山越岭,送到侨眷家里,真是劳累不堪。由于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失去信用,海外潮人所寄的侨批,转以港币结算。
1949年10月24日汕头解放。汕头市军管会发行南方券。中国人民银行汕头支行在11月5日开始做了首笔接驳侨批的业务,11日,第一帮侨批经各方面疏通进入汕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汕头支行将侨批业务移交给中国银行办理,所有侨批及目录经邮局盖上邮戳之后,一律送人民银行加盖印章。已办过结兑手续的侨批,一律在3天内送爱戴,不能私自积压。12月,汕头共有52家侨批局在侨批业同业公会登记,总资本南方券40万元,员工共463名。海外侨胞寄回家乡的侨批数量也相当可观,从1949年11月11日起至1950年1月14日止,汕头就收到10帮侨批,登记的批信达15多万封,批款总额为797万港币。这时候,南方券与港币兑换的比率为1.6:1。
1950年8月,国家华侨事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华侨侨眷福利会议,汕头市侨批业同业公会选出陈勇和陈植芳作代表赴会。周恩来总理亲自莅会作了重要指示,明确中央人民政府对华侨、侨眷以及民间侨批业的政策,“便利侨汇,服务华侨侨眷”,“外汇归公、利润归私”,并制定全国统一收汇奖励制度。根据“公私兼顾、高低折中”的原则,按收汇额千分之五发给奖励金,后来提高到千分之十。会议要求侨批业协力扩大收汇业务,规定收汇的奖励金企业、国内员工、国外员工各得三分之一,同时发给民间侨批业执照,给予一定的合法利润。汕头侨批业深受鼓舞,收汇积极性显著提升。1950年收汇额为5300万港币,1951年增加到1亿多港币。1954年,潮汕地区的侨批业务机构,分为于海外有直接业务联系的甲种局和仅代理甲种局解付侨批、收取手续费的乙种局两类。汕头市共有甲种侨批局43家,346名员工,总资本29亿人民币。
1954年,中央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布了《侨批业管理暂行办法》。隔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也颁发了《侨汇业管理暂行办法汇管部门施行细则》,使侨批经营事物的规模、利润分配、奖惩条例以及报告制度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侨批业全行业纳入社会主义轨道,但仍然保留私营名义,沿用原来牌号,继续分散经营;停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改征工薪所得税;侨批业的资金,不论解放前开业还是解放后开业的,一律按照私人股金处理。这些政策也贯彻到海外侨批局去。同时,银行还为一些经营困难的侨批局提供帮助,委托它们代解银行侨汇、代办储蓄业务,以增加收入,弥补营业亏损。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使潮汕侨批业出现了安定和正常的局面。翌年,中央规定侨批利润以“四马分肥”的办法进行年终分配,即是除提取公积金之外,资方提取75%,员工提取25%,这就激励了侨批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想尽办法拓展业务,揽收侨汇个改善服务。1958年,汕头侨批联合服务部宣告成立,将分散经营的各侨批局集中起来,合址办公,便于中国银行进行领导、管理。
1966年爆发,侨批业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68年,汕头地区根据中侨委《进一步对侨批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与海外保持直接业务联系的甲种批局在原有合资经营的基础上,各批局进一步联合起来,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对外统称“汕头侨汇服务社”。到了1970年以前,汕头市仍有侨批局37家,它们在海外有股东关系的联号40家,无股东关系的客号60家,市里还设有侨汇派送处。潮汕各县也相应设有侨批站和侨汇派送处,具体负责侨汇派送工作。1973年,国务院下达文件,指示“侨批业应归口银行”。因潮汕情况特殊,延至1976年实施,1979年完成,往后的侨批业务由中国银行办理。当时侨批业并入银行的主要做法是:侨批业职工归入银行,年老职工可办理退休;财产归入银行管理;国外股东股金全部发还,可以回抵解付批款;从业人员成分重新审定;侨批业务对国外统一以汕头侨汇服务社名义开展工作。侨批业才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虽然侨批业与1979年正式停止运作,但事实上,民间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寄批的仍然时而有之。
从水客业到侨批局,这是侨批业历史发展的两大阶段,侨批局对侨批业发展的作用无疑最重要,极为明显。